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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郑爽在社交平台晒出收到前商务团队“少年企画”律师函的照片,并发文:“我还在录节目空闲看到这些,我没时间,你们团队现在是有多闲”。此前少年企画团队曾称郑爽对公司进行诽谤造谣。
6月13日,郑爽被爆在某平台卖剧组道具,郑爽则回复:只是不想浪费物资资源,是经过剧组同意的,我是真的改不了自己的节约意识。
最后将矛头指向了前商务团队“少年企画”,称“想借我的一组黑图捧红自己的商务团队,请你们把心思用在多帮助身上,不要从别人身上榨取了,和您分成达到20%,不分成综艺节目的承诺也不知是谁说的,没有中断的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签了哪些合约每次都在最需要休息的时候工作,您说说哪一个商务广告不是我对接给您的”
13日晚,少年企画在微博发布声明,称郑爽公开发表微博诽谤公司存在造谣行为,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郑爽晒出的律师函中,委托人为北京少年企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律师函显示,6月13日,郑爽通过粉丝量超过960万人的微博账号发表了一篇微博,内含大量不实信息,诽谤委托人存在“造谣”“榨取”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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